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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
2020-07-09 07:25 回复
法院按撤诉处理的情况由法律明文规定,主要包括:原告经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原告应当预交而没有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通知后仍没有预交或申请缓、减、免没有获得法院批准仍没有预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作原告时,其法定代理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