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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男朋友谈了四年左右,今年8月结婚在他老家办了仪式,可他不与我领结婚证,9月份流产了,现要分手,2015年我买了一套小房子,他借给我两万五已在2017年还清,但他索要这四年期间给我买的东西及给我的生活费,在这四年间他均住在我的小房子里并仅给我我两三个月份房贷费用作为房租,这情况

宇*举 北京-海淀 婚姻家庭 2020-09-10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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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10 08:38 回复

    如果他仅仅是向你索要东西及生活费,在不影响你工作、生活的前提下,这些你都不必理睬,那些所谓的他给你买的东西和生活费,是基于婚姻关系(只是没有领取结婚证)下的赠予和共同生活的生活支出,从人情及法律来讲,你是有理的一方,更是法律保护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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