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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2017年12月14号协议离婚,当时协议离婚上写一次性付给我10万,他把我娘家欠我的两万也算进去了。然后给了我三万把婚前给我的两万也算进去了总共就是说给我七万然后剩下的三万,不给我了说等九岁的大女儿(判给我的)读大学了,给女儿我不同意他也不给然后协议书上他每个月付给大女儿生活费800元,因为寒假之前一直跟着前夫。过年我接回来了我就说3月1号开始,让他每个月支付800,他现在又耍赖不给了直言让我去告他我也没有办法了。一个女人带着女儿,生活不易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可以告他

一*布 江西-景德镇 婚姻家庭 2020-09-1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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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12 15: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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