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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小区临街租了间店要卖菜卖肉。房东从一开始就知道并且同意我卖菜肉。但是小区物业不允许我卖肉,要求我写保证书不能卖肉。房东又叫我放心大胆去开,说购房合同里没有明文规定不能买肉做生鲜生意只是规定不能做餐饮请问一下小区物业有权干涉我不能卖菜肉吗

程*y 山东-青岛 合同纠纷 2020-09-12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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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12 16:58 回复

    根据小区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业主或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违反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予以制止、批评、责令恢复原状;对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应责令赔偿损失。所以,任何业主对擅自改变自家的房屋用途的业主都有权投诉,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制止这种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基于物业管理合同的授权有权为维护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对您开店经营的行为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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