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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本人名字的房子,产权是我独有。父母把这套房子租出去了,现在我想卖房,租房的人不肯退租。租赁合同我未签字,租金也不是打在我的银行卡。请问我可以以无效合同要求租房人退租吗

影*k 广东-河源 合同纠纷 2020-09-12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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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12 18:48 回复

    你未签字,租金未打给你,是怎么租出去的呢?钥匙又是怎么给租客的呢?若是父母租赁出去,是否在租赁时你已经同意你父母代为租赁!不知租赁合同是谁签的字?在存在租赁合同关系的情形下,你仍然可以出卖房屋,但是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例如有人出价100万,你又同意100万出卖,在此情形下,租客也愿意以100万购买,你就只能卖给租客,若租客表示不够买房屋,你就可以卖给其他人。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的条款,及购买人在租赁合同关系合法存续期间,新的购买人也必须承认租赁关系,直至租赁合同期满。卖房之前的租赁你可以收取,卖房之后的租赁由新的房主收取。 认定合同是否无效,需要结合房屋实际租赁情况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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