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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5年11月份入职到现在的单位,现在单位说要解散没钱要劝退我,我现在的单位是央企,但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劳务派遣公司的,最主要的是我现在怀孕3个月了,公司说赔给我一个月的工资就让我走,还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多赔给孕妇,可是我短时间内不可能再找到工作,未来的一年中我怎么生活啊~求助您以法律的角度帮助分析一下~

E*夏 河南-濮阳 合同纠纷 2020-09-13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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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13 07:05 回复

    一、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是,你属于怀孕女工,除非你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的情况,也就是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附: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了上述情况之外,用人单位无权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建议你不要主动辞职,所谓的劝退其实就是叫你知难而退,但是这对你来说不公平,也是违法的,你完全可以坚持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及时劳动合同到期的,也应当顺延至哺乳期结束。 二、假如劳务派遣公司强行解除你的合同,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期内,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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