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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会计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四个多月还没过试用期,现在提出离职,公司要求找到人接手才能离职,从入职到现在都没签订过任何协议或合同,我该如何维权我可以立马离职吗?公司用会计法来跟我说,一定要交接才可以走

爱*白 河南-南阳 合同纠纷 2020-09-13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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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13 10:56 回复

    当然是正常离职和正常交接为好,如单位确实不配合,自己确定要走人,首先确定自己的位置是一般会计人员还是负责人员,按正常离职程序通知单位和对应负责监交的财务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在正常程序內或者宽限期内,把自己的未完工作完善,把应移交资料造册准备和保管好,如单位再不配合,到期停止一切工作,锁好资料留足证据走人,但申明会配合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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