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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我结婚了,我没有离婚,今年我跟一个男的谈恋爱,虽然有过肉体接触,但是我们没有过同居生活,半年来,总共在一起不到十天,现在分手了,这样构成犯罪吗?现在反过来说我花掉他四五万,在我身上花的都是小钱,要我赔偿他们,这样的事情要怎么处理

可*_ 江西-南昌 婚姻家庭 2020-09-13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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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13 18:22 回复

    首先,你不构成犯罪,其次,花的钱是基于男女关系属于他自愿消费,不应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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