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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9号我下班回家路上出交通事故,但是对方没有履行赔偿责任,由于对方没钱赔我自己去认定工伤,属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也做了,九级。因为单位一直没进行赔偿我提交了劳动仲裁,单位的答辩是医院没有给我开出院后休息时间,所以不给停工留新工资。我要怎么办

轧*L 湖南-湘潭 劳动工伤 2020-09-2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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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21 16:32 回复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主要是根据病情严重程度来进行确认。按照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像你的情况,可以向医院请求补充医嘱确认休息时间作为证据,再次向仲裁院请求做停工留薪期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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