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描述:
当初应聘说的是试用期七天,月薪3500月休四天就没有房补200,要房补就只能休息三天,做不满七天按一天一百给我算工资,发薪日期是每个月15号发,一个月30天,一个星期有一天的保证休息的。我是上个月22号开始上班的,上个月工资在这个月15号按照当初说的3500工资给我发了这10天的工资一千一百多的,现在这个月今天20号我说做完这个月就不做了,他说不用做完这个月我随时都可以走,所以我就说那我明天不来了,后面过了好一会儿他就跟我说我上个月到今天这个月没做满一个月所以工资只能给我发一半,所以我今天就只忙完了早上2点过的时候就跟他说我走了,也就今天只上了半天班,也就是这个月原本到今天上的20天班要发的两千多的现在只能给我一千多,他说当初有跟我说过上不满一个月工资只能对半发,因为当初说的试用期是七天,这个话我已经记不清他到底有没有说过了,试用期过后我们是没有签任何合同的,我就想问我面前这种情况能不能拿回我这个月正常上班的19天加今天只上了半天班工资2000多,而不是只能拿他说的只能给对半1000多
2025-04-20 22:55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