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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六年孩子4岁,女方不愿打结婚证感情破裂分居,最后孩子不管,人也不见,抚养费抚养权也没有明确说明,她父母说他们也不管,孩子现在还没有户口,同居期间还欠有债务,也是经她认可才去借的,算不算共同债务。我该怎么办

是*呀 香港-屯门区 婚姻家庭 2020-09-28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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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28 14:48 回复

    找不到她本人,抚养权肯定要归你。抚养费按法律规定付至十八周岁,她走了,找不到也可判决,生效后可申请执行。如果她暂时真的没有钱,也能算欠了,等她有能力了再执行。至于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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