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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5年九月份我退学后找了一份在药店的工作,属于私人企业,入工前谈好了每月1800底薪(因为他们说是新手所以工资低点),工作并不是很理想,12月24号提出辞职,原因是想继续回去读书,但药店叫我理解他们缺人的难处也没给我回复,25日多次打老板娘电话接通后也未批准,我于26号就没去上班,后来跟老板说结工资(十二月份的工资),他这样跟我说;未经批准不上班的属离岗,抗工是主动离职你的离岗导致岗位按排不合理,你所带给店里的麻烦我们会将工资补偿给在

喜*着 内蒙古-呼和浩特 其他 2020-10-10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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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10-10 13:44 回复

    公司应该要给你发工资,但你离职的方式确有不妥。实际上员工离职不需要公司同意,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即可。因公司一直没和你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你可以此为由向劳动局投诉要求补发工资。或者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及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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