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法律顾问团
2020-10-10 14:55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单位,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需要提前三日书面告知。如果你尚在试用期,虽然需要提前通知,但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公司就可以。对公司正式员工,则应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确实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公司规定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这个行为是合法的。但是公司规定若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就要扣一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你离职没有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是可以要到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