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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聘进入一家房产经纪公司做海外房产销售,公司在国外有十年基础,现在刚刚进入上海市场,为了节约前期成本,只和员工签劳务合同,没有底薪不交社保,销售成功拿提成。要求员工参加培训,但是工作时间相对灵活,不做考勤,没有工作服工作牌,没有底薪也就没有工资条,表面上看起来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劳务合同的内容也明确写明不存在劳动关系,不提供任何保障福利保险等。劳务报酬在按劳务所得扣除个税通过银行转账给我。劳务合同里有保密协议,没有竞业限制,合同期只有2个月,期满也要保密,违反需支付赔偿金给公司。请问我该怎么保

一*1 台湾-花莲 合同纠纷 2020-10-17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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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10-17 16:21 回复

    你好,按照合同内容约定以及你工作的实际情况,是不符合劳动关系。你如果不是全职工作,不受管理支配,只看业务提成,按目前的合同可以履行。以后能否签正式劳动合同也不一定。请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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