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后,还没有经营,也没有到生效日,其中有货钱,转让费一共57000,还有押金3000,租金一个月1500交了三个月一共4500,一共是64500,是房东委托他人跟我签的合同,但是签的是只有房东的名字,合同有效吗?我把所有钱都交给了这个委托人,但是她只给了房东押金和三个月的租金,其他的她自己拿到了,后来经过了解,房东并没有叫她收转让费,但是收了我的转让费,货钱和转让费都没有收据,通过银行卡转账的也没有标注,后来房东把转让费拿了,并不想退还。她说要收。因为合同还没到生效日,9月1日到生效日,我现
你*啊
福建-龙岩
合同纠纷
2020-10-14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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