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安区起诉离婚,被告要做亲子鉴定机构,厅长说要了5000元鉴定费,我去法院也签字了,因为孩子太小,不到一岁的,我要求做唾液鉴定,被告,不同意做唾液,法官说她从事这么多年行业就要抽血化验,不抽血,就不给判决抚养费,鉴定费也退给了被告,我就不明白了,在选择医院的时候双方达不到共识的时候,可以随机选,为什么要做鉴定了,国家医学都承认的,法官却要强迫我们抽血呢,而且我们不抽血就说我们不配合,我一个普通的哺乳期妇女,是找法院来维护我的,有人给我个说法吗
鱼*芬
辽宁-锦州
婚姻家庭
2020-10-17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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