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0 14:02 回复
特殊标志有效期为4年,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延长的期限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
特殊标志所有人变更地址,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个月内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六条,举办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者或者筹备者对其使用的名称、会徽、吉祥物等特殊标志,需要保护的,应当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登记申请可以直接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