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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在试用期三个月内的最后一天已不合适为由把我辞退,请问是否可以申请赔偿?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浅*陌 江西-赣州 其他 2020-11-02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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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11-02 13:10 回复

    你好!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试用期单位也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有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另外,转正的标准是什么必须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有所体现,必须有一个可视化的硬性标准。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劳动这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转正条件,如果单位不能举证证明的,那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以一个月的工资为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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