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1 07:04 回复
因为最初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承租人与老房东签订的,承租人应向老房东履行合同义务,
所以在老房东提供证据证明新房东已享有产权,通知承租人向新房东支付租金,
并由新房东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之前,承租人仍应按原合同履行,将租金交给老房东。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