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1 07:19 回复
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
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根据上述规定,借款未约定利息,不能要求债务人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
但是,如果债务人不按期偿还借款,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借款期限届满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