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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只有一方名字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文*n 上海-松江 婚姻家庭 2020-07-1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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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1 10:04 回复

    属于共同财产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

    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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