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1 10:50 回复
为了更好地保障现役军人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对军嫂单方面提出离婚有下列限制:
1、未经军人丈夫的同意,军嫂作为军人的配偶,不能起诉离婚。
2、在丈夫有下列重大过错时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1)丈夫有重婚行为或者在结婚后与他人同居的;
(2)对军嫂实施家庭暴力或者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
(3)有赌博、吸毒等参与非法活动恶习却屡教不改的。
3、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