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2 07:52 回复
可以,但是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1、行为人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2、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3、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