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2 08:08 回复
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
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