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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申请生育津贴

蓝*0 湖北-十堰 婚姻家庭 2020-07-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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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2 08:03 回复

    生育保险报销有时间限制,劳动者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报销。

    错过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没有补办申请的。由于各省市大部分会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条例,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规定为标准,时间长的可在18个月内报销,但部分地区及城市限制于6个月内。

    报销时限:(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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