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2 08:39 回复
“非法集资”在法律上对应的规范称呼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一般是高息;
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而没有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范畴。
【法律依据】
《刑法》第192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