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原抚养关系对子女不利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吗

d*u 海南-乐东 婚姻家庭 2020-07-13 08:17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3 08:20 回复

    可以。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利影响,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也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在下面几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应予支持:

    (一) 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为伤残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