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3 08:36 回复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婚姻法》一夫一妻制的原则和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互相尊重的规定,丈夫的同性恋行为背叛了夫妻感情和和谐关系,因而对因同性恋起诉离婚的案件,
应当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