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3 13:02 回复
个体工商业者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是一项财产权利。
在商标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及时申报商标局,更改商标注册登记,变更注册人名称,成为新的注册人,即继承了商标权。
同样享有转让商标专用权,通过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
在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同样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继承人在商标的有效期内继承商标专用权,若注册期满,继承人可以申请续展从而继续享有专用权。
若继承人未申请续展的,则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
企业、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为不能作为某一个人的个人财产,故不能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而只能转让。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