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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喜*君 贵州-黔东南 婚姻家庭 2020-07-14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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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4 07:23 回复

    被起诉离婚后,一般被起诉者会收到法院传票,此时就只能应诉了。

    在诉讼的过程中,法院会通过双方之间的离婚意愿以及收集来的证据作出相应的判决。

    如果不同意离婚,那就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证据,因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般来说,如果是一方有强烈的意愿不想离婚的,且没有出现法定离婚的条件的,法院会裁定不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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