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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可以不给抚养费

小*m 甘肃-嘉峪关 婚姻家庭 2020-07-14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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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4 08:01 回复

    夫妻离异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18周岁。

    抚养费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婚姻法将上大学的成年子女排除在抚养的子女范围之外,所以父母对成年子女上大学的费用无法律上的给付义务。

    另外,一方落难到吃低保可要求不给抚养费。这种情况下,他(她)肯定无力承担抚养责任。

    可以要求减少或者免除抚养费。但到有抚养能力时、孩子还未满18岁,他(她)仍应恢复支付抚养费。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规定可按收入比例支付抚养费,但考虑到收入的不确定性、变动性,对基本生活费用可以约定按年、月的方式定额支付,教育费、医疗费用则据实结算,各承担50%。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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