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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的条件有什么

h*- 广西-防城港 刑事辩护 2020-07-14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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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4 10:33 回复

    依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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