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5 07:56 回复
(1)一方婚前付了全款购房的。这种情况下,不论是否已经取得房产证,均属于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偿还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前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能证明婚前是共同出资时,该房产为共同财产;如果不能证明,则该房产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只能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婚后出资购房,该房产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