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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监护权的变更

O*s 北京-顺义 婚姻家庭 2020-07-1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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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5 11:16 回复

    监护人拥有的监护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监护人的存在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法院在有关人员的申请下可以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变更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子女监护权的主体包括:

    1、未成年人的父母;2、有抚养关系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3、其他有亲密关系的团体或组织。

    注意:监护人在确定后,原则上是不能随意更换的,监护人的更换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擅自改变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由改变后的监护人和原来的监护人共同承担监护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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