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6 07:22 回复
生育休产假是女职工的法定权利,任何公司单位都不能剥夺。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无条件地批准。
法规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