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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债务都要共同负担吗

张*4 辽宁-沈阳 婚姻家庭 2020-07-1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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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6 08:54 回复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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