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6 12:54 回复
“假结婚”仅是就结婚动机而言,从法律上看就是“真结婚”,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婚姻关系中的一切义务,如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等。
但只有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处分共有财产而产生的债务,才算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双方签订“假结婚”协议,婚后没有共同生活,一方向他人所借欠款并未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并且另一方并不知情,该笔债务是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