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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离婚赔偿的条件

萌*亚 天津-津南 婚姻家庭 2020-07-17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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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7 07:05 回复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受害方或者请求赔偿一方是无过错,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双方都无权要求对方承担离婚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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