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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使领馆可办理离婚登记吗

-*_ 江西-鹰潭 婚姻家庭 2020-07-17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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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7 13:17 回复

    驻外使领馆只能为在本馆缔结婚姻关系的人员办理且所在国家需承认领事婚姻中的离婚登记。

    也就是说,在国外居住但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夫妻,只能到国内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或到国内法院、外国当地法院起诉离婚,中国驻外使领馆是不能办理这类人群离婚登记手续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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