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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
2020-07-17 09:09 回复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行为是应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婚姻当事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主动干预进行登记。
应当纠正对自动离婚的观念上的错误认识,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协商向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按照正当程序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