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7 17:50 回复
拒绝辩护不一定要自行辩护,要看具体情况:
1、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不能自行辩护。如果有正当理由的可以拒绝一次,但需要须另行委托辩护人;第二次拒绝辩护的法院不会准许。
2、因经济困难,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如果拒绝了他人辩护的,就只能自行辩护了,不再指定他人为其提供辩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