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8 07:55 回复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2、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