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8 09:34 回复
1、夫妻债务的承担原则《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共同债务清偿后的求偿。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则是按份承担。
一旦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各自承担的份额确定以后,夫妻一方对外履行了全部债务,有权就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请求偿还。
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债务已清偿为由拒绝一方的请求。
欠条2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