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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吗

琦*h 山东-临沂 婚姻家庭 2020-07-18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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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8 08:14 回复

    夫妻经常吵架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因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才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吵架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之一,但只有吵架的行为法院是不会判予离婚的,需要满足法定离婚条件才可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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