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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由谁来承担

Z*寧 安徽-马鞍山 公司法务 2020-07-18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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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8 11:29 回复

    股权转让者仍为纳税人,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这种关系不以转让者和受让者签定的合同内容变更。扣缴义务人不得以不知道某些涉税情况为由不履行扣缴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时,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因此,对股权转让者和受让者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仍按税法规定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规定,对扣缴义务人不知道的涉税情况,

    扣缴义务人应要求纳税人提供,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应以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中如发生应税所得跟踪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和税费情况,

    保证股权交易链条中各环节转让收入和成本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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