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9 07:06 回复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除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不须见证人外,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医嘱均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因此,如果见证人不符合法定要求,就意味着遗嘱的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能认定为有效遗嘱,以往的司法判例也是这样做的。
继承法意见规定,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见证人不适格一般不是形式上稍有欠缺。《继承法》中规定的遗嘱形式里面,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代书遗嘱其实都需要有见证人在场,
而法律中对遗嘱见证人也是做出了要求的,所以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担任这个遗嘱见证人。
如果见证人并不满足规定的条件,自然此时就不能作为有效的见证人,这样就会导致所订立的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