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9 07:45 回复
《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孩子满十周岁以后,离婚时要征求孩子个人意见,通常法院在实务当中会尊重孩子的意见。
孩子愿意跟谁,一般会判给他的意愿方。
但是,《民事诉讼法》对孩子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进行修改,将十岁调整为八岁,所以现在大多数法院都会采用满八周岁孩子的选择性的意见,也就是说,满八周岁的孩子,法律就会征求他的意见,而且孩子愿意跟谁,通常法院会尊重孩子意见,将孩子判给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