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9 07:11 回复
是不是共债要看所借款项用于何种用途以及对方是否知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与夫妻生活无关的个人债务只能由借债人以个人财产清偿。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如果夫妻共债是在这些范围之内,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若对方借款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且也并未用于你们夫妻的共同生活,在法律上讲,不知情一方并没有清偿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