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9 08:28 回复
婚内出轨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一种破坏,但不是所有的出轨行为都能认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对《婚姻法》禁止重婚这一基本原则的补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既不办理婚姻登记,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比如姘居关系,这里的行为主体一方限定为有配偶者。
通俗来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是指包二奶和包二爷现象,通奸、嫖娼以及其他偶发性的婚外性行为等不属于此种情形。
而对于同居关系的居住期限并没有一个明确界定,要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双方关系的稳定程度等方面来衡量。
出轨和同居都可能是离婚的理由,离婚原因一定要想具体,不能仅凭感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