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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有几种形式

元*p 北京-石景山 公司法务 2020-07-19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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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9 12:20 回复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1)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2)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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